本报讯(记者王星玮)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酒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此次征集共划定9大类线索范围。其中,“老酒”造假被明确列入重点打击对象,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生产假酒、在黑作坊黑窝点生产假冒白酒、售卖包装材料参与造假等行为均在征集之列。
通告指出,使用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以次充好”行为同样属于重点征集范围。在添加剂使用方面,白酒、葡萄酒、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配制酒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问题也被纳入征集。
此外,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厂名厂址等侵权行为同样在列。借“特供”“专供”名义进行虚假营销、配制酒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网络直播带货违法违规营销、散装酒未按规定标注信息、醇基燃料与散装酒混存混放等情形均被明确为征集重点。为酒类违法犯罪提供生产、仓储、运输、邮寄、包材印制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也一并纳入。
群众可通过12315热线,或前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一楼政务值班室进行举报。举报线索应真实、客观、具体,详细说明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涉事主体、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对查证属实的重大线索将按规定予以奖励,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