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灵石·要闻

灵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本报讯 5月20日,灵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灵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利军主持会议,灵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诚、马恩荣及灵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灵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闫利民,副县长刘斌奇,县政协副主席温耀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林,县人民法院院长高永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全县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全县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吴利军强调,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强化跟踪问效,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持续聚焦文物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通过精准监督推动历史文化有效传承、活化利用。要紧盯耕地保护关键领域,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严守耕地红线,坚决筑牢粮食安全屏障。要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人大代表履职效能,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以有力有效监督助推全县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吴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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