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法治天地

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强制+善意”执行 高效扣押车辆

  本报讯 近日,太原铁路运输法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扣押车辆、善意文明执行,成功促使两案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人合法权益。
  小东(化名)与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案,经法院判决已生效。小东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某公司向太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小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小东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法院所要采取的强制措施。小东仍然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
  面对小东消极逃避执行的情况,执行法官精准施策,锁定车辆位置,火速前往现场,依法扣押小东名下汽车。此时,小东认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主动与某公司和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小东履行了还款义务。
  整个执行过程规范、高效、平稳,执行法官处置措施坚决有力、强制执行刚柔并济,切实兑现“真金白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见。
  某公司与小海(化名)的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小海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小海起初并未积极配合。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根据公司提供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核查确认车辆权属后,决定对被执行人名下出租车实施扣押,彻底斩断小海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小海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主动交出车辆钥匙,配合法院完成车辆扣押。整个扣押过程平稳有序,无冲突、无强制拖车,以最低成本、最优方式化解了矛盾。
  随后,小海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官,明确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责任。小海迅速筹措资金,向公司履行了部分案款,剩余款项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高效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至此,该起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法院高效执行举措与被执行人主动配合下圆满解决。(牛海庆 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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