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发改委获悉,为保障冬季天然气供应,及时疏导气价矛盾,经太原市政府同意,太原市发改委制定太原市城区2020—2021年度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
具体为:太原市城区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为3.65元/立方米;集中供热和区域供居民用热的冬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为3.45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可在不超过非居民用气价格范围内,按照批量折扣原则,适当下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执行时间为太原市采暖季,即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采暖季供气结束后,由企业按实际发生量和实际价格重新核定,多退少补。
郭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