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磊)1月11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太原通过山西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省内异地购房可通过“APP”提取公积金。
据悉,目前太原已实现对全省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共享应用,缴存职工(房屋所有权人)在省内异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担保、无冻结、信息完整准确,持有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以通过下载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公积金APP”,“零材料、零审批、零跑腿”进行自助申请办理。
缴存职工按照上述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及其他相关政策 的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