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该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未来,我省在安全生产执法中将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我省明确省、市、县三级执法管辖权限,确定各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建立企业安全基础电子台账;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确定为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
依据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分行业领域制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企业彻底整改,闭环管理。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