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恒爆料郑爽“阴阳合同”引发热议。什么是“阴阳合同”?生活中,哪些领域会出现“阴阳合同”?“阴阳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5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多是为逃避纳税
连日来,郑爽1.6亿天价片酬事件,引发舆论关注。有人举报其涉嫌“阴阳合同”、偷逃税等。对此,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受理案件,正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北京市广电局启动调查程序,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全面核查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郑爽也回应称,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调查。
什么是“阴阳合同”?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张建华律师表示,“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阴阳合同”还有个名称叫做“大小合同”。虽名称不同,但实质都是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合同双方彼此对其秘而不宣,其目的多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阴阳合同”是一种偷逃税款的行为。其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而且情节严重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税务犯罪的刑事责任。如果“阴合同”涉及到上市公司,还可能触发利益输送、信息披露等证券犯罪的问题。
从民法的角度看,在合同的效力认定上,阴阳合同旨在通过虚构合同标的,欺骗国家税务机关,从而达到少缴、不缴税费的非法目的,其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相关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情节严重可构成逃税罪
“阴阳合同”是手段,最终目的是逃避纳税义务。张建华表示,对于一般的偷逃税行为,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刑法角度上看,通常纳税人因逃税被行政处罚后,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也不排除在个案偷税数额占比较大、次数较多、频率较高的情况下可能会触犯刑法相关规定,从而构成逃税罪,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逃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占应纳税额10%以上就够入刑标准。但是,刑法还规定了“逃税罪初犯免责条款”,即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也未因逃税受过刑事处罚,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生活中的“阴阳合同”
张建华表示,“阴阳合同”在生活中,经常出现在房屋买卖、建设工程、股权转让和演艺行业。外人单独看到这两份合同完全无法分辨这是“阴阳合同”,因为表面上两份合同都可以做到符合合同成立的所有要件。
一般情况下,“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可以说,“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