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买房子、生意周转贷款都需要担保,但由于很多人不懂法,盲目、轻率地为他人提供保证,最终被告上法庭,有的甚至上了失信黑名单。
在担保中,到底应该注意什么?怎样才能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6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为人担保被告上法庭
近日,张某作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担保人接到起诉状,但其根本不记得为人担保一事。为更好地了解案情,河津法院卫法官将张某传唤到调解室,详细了解借款发生的全过程。
卫法官拿出原告提供的借条,与张某仔细核对签字笔迹和手印,帮助张某回忆借款经过。张某最终记起并承认其曾为该笔借款担保,其称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在担保人处签字后还要承担责任。
卫法官耐心向张某普及《担保法》,告知他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并当面一笔笔梳理查验还款记录,确定剩余的还款数额。
为人担保需要承担啥责任?
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让自己帮忙担保的情况。“就是签个字,钱不用你还。”碍于朋友的面子,糊里糊涂就给对方提供了担保。为他人担保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山西鼎信泽律师事务所张建华律师表示,为他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以及担保人主张责任。
担保分为人保和物保,担保人就是所谓的人保,在人保和物保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人保承担除物保以外的担保责任。债权人自愿放弃部分债务的,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部分内免除担保责任。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责任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能承担债务时,债权人方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连带担保责任是指,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和担保人中一方或两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债权人自愿放弃部分权利的,担保人在放弃部分内免除担保责任。
如果确实需要为他人提供担保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张建华律师表示,首先需要了解自己所担保的债务情况,对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同时,清楚债务人的个人信誉和经济情况,掌握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必要时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最后,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对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尽可能地限定保证责任风险。
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