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公布的一批典型案例中,山西、陕西两省检察机关联动履职,怀仁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赵守成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吸引了众多媒体的关注。
赵守成(1920-1945),山西省怀仁市亲和乡草地村人,1943年8月参加革命,曾任怀仁三区政委,1945年在应县上桥头搞调粮工作时被日军杀害,1983年4月25日被民政部评定为烈士。其牺牲后被埋葬于怀仁市亲和乡草地村赵家祖坟地里,后人定居于陕西省安康市。2019年,赵守成后人回怀仁市祭奠时发现,赵守成墓所在的土地被当地村民于某某承包耕种,便将情况反映至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协调后达成“由草地村留出墓地土地,烈士家属出资修坟”的口头意向。2021年3月,赵守成后人准备重修赵守成烈士墓,因与土地承包人于某某无法达成一致,烈士墓无法修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2021年4月22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转交的赵守成烈士墓损坏线索交办至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朔州市院)。接到案件线索后,朔州市检察机关当日便成立了专案组,与怀仁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怀仁市院)共同进行调查。经调取相关材料、座谈交流、现场查看,发现赵守成烈士墓所在地现场杂草丛生,没有任何标识和保护设施。由于墓地平时无人管理和维护,在雨水、风沙侵蚀下,坟头逐渐与周围地面齐平,墓地特征已经消失,难以辨识。该处土地由土地承包人于某某、贺某某流转给他人用于集约化玉米种植。
2021年5月11日和5月13日,怀仁市院分别向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怀仁市亲和乡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烈士墓存在的问题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2021年6月9日,怀仁市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烈士家属参加,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即由怀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对赵守成烈士墓按相关标准进行重修,后续的日常维护与祭祀工作由烈士家属承担。亲和乡政府在保障土地承包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将赵守成烈士墓所占土地进行了补偿回征。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