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我没喝酒,我是喝了藿香正气水。”驾驶员酒驾,以为这样解释就能躲过交警的检查。对于这种情况,交警是有办法的,拿出一瓶水,“来,漱漱口再测”。7月19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违法案件。
7月17日晚10时30分,高速交警二支队七大队民警在辖区广源高速广灵收费站开展查处酒驾醉驾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晋B牌照车辆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明显的酒精气味,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饮酒时,他表示中午的时候喝过一支藿香正气水,所以有酒精味儿。
根据藿香正气水的特性以及驾驶员的自述,民警允许他漱口。驾驶员多次漱口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53mg/100ml。随后,驾驶员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供认不讳。
经询问,驾驶员仝某当晚在朋友家喝了一瓶多啤酒,自觉不足以构成酒驾,所以就驾车上了高速。
目前,高速交警二支队七大队依法对仝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牢记并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