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小型轿车沿340国道由东向西向左权县城行驶时,在芹泉村附近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核查,驾驶人赵某疲劳驾驶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左权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如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或者选择其他驾驶人驾驶,切勿疲劳驾驶。
杨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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