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奔宝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我行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超过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无法联系,现我行予以公告。
请山西奔宝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客户自该公告登报之日起30天内携带相关证件至开户银行补足欠费,办理撤销账户手续,逾期我行将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相关规定视同自愿销户清理,同时对开户单位的开户许可证、客户持有未使用完的我行空白凭证(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结算业务申请书等)声明作废,由此造成的影响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有任何疑问请详询开户银行。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支行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