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专案组

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 温暖“少年的你”

目前,32235元已经发放至受害人手中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父母离异将其“抛弃”,未成年的小花(化名)无奈只得投靠姑姑一家,不幸又遭姑父强暴。12月1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鉴于受害人小花生活无着、学业难继,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对其启动司法救助。目前,32235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至小花手中。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及时帮扶司法过程中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切实体现了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帮助未成年人迈上健康成长的人生道路,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办案检察官介绍,这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的申请人叫小花,她也是一起强奸案的受害人。多年前,因父母离婚后失联,无依无靠的小花自幼跟随姑姑王某丽、姑父马某(案件被告人)一起生活。但谁也没想到,就在此期间小花却多次受到姑父马某的性侵。案发后,马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但伴随马某的入狱,姑妈一家的经济条件也直线下降。原来,小花的姑姑王某丽还育有两个孩子,平日里小花及两个弟弟均由王某丽一人抚养。王某丽仅靠从事家政工作的微薄收入抚养子女、维持生活,生活非常困难。此案发生后,小花因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生活无着、学业难继,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针对此情况,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发现该案救助线索,并委托爱邦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先对小花进行了四次心理疏导、两次亲职教育。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意见》提出的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理念,及《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提出的未成年人为重点救助对象,在了解到受害人小花所面临的客观困难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依其姑姑作为代理人提出的申请,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对案件基本情况作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家庭困难情况进行审查和调查核实。经过太原市尖草坪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大量前期工作以及尖草坪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12月9日向救助申请人发放32235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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