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太原市民刘女士和吕梁市民王先生在太原登记结婚。王先生在太原工作不久,暂无积蓄,夫妻二人商议买房,大部分首付款由女方父母资助。但在买房后不久,由于女方原因导致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办理了离婚。随后,在房产分割上,双方出现了分歧。男方要求分割房产,而女方父母拿出一张借条,要求男方归还买房资金,并将男方诉诸法庭。
在现实生活中,像上述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情况普遍存在,而对于这种出资的性质是借贷还是赠与,各方都存在争议。律师、法院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又会如何应对呢?
华贸硅谷所律师李宁表示,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婚房,本意是为子女解决或改善居住条件,希望子女生活更加幸福。但倘若子女婚姻关系破裂,面临分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时,这种财产分割表面上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实际上暗含了对父母财产的分割,可能造成父母资产大幅缩水、财富代际传承目的落空。
李宁表示,上述案例属于离婚纠纷引发的原家庭成员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基于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债权债务多限于口头约定的特点,结合女方是独生子的客观实际,就本案中各方权利义务的认定,除相关证据外,尚需结合当地婚姻家庭方面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予以综合评判。同时,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系借款还是赠与,应探究父母与女婿的共同本意。如果没有特别说明,通常,法院会认定双方在购房时的本意是赠与,但对女方自行与母亲协商变更为借贷关系亦予尊重,借贷关系仅在女方与其母亲之间有效。
山西晚报记者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