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专案组

接连救助野生动物 民警是认真的

  •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吴文元 杨江明)先是一只原麝,接着又是一只黑鹳!10月2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城市公安局获悉:10月份以来,当地公安派出所民警接连救助了两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10月21日,泽州县供电公司犁川供电所员工在野外作业时,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鹤类动物,于是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泽州县公安局犁川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对这只受伤的鹤类动物仔细检查时发现,它精神状态萎靡,右翅受伤,无法展翅飞行。
      犁川派出所民警立即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并及时将受伤的鹤类动物送至司徒小镇野生动物救治中心救治。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认定,这只受伤的鹤类动物名为黑鹳,是一种体态优美、体色鲜明,以鱼为主食的大型涉禽,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被列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目前,这只受伤的黑鹳正在野生动物救助站接受进一步救治,待其伤势恢复后将放归自然。
      10月14日下午,沁水县公安局土沃派出所接到辖区塘坪村村民报警称,有村民在山沟内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需要救治。
      接到报警的土沃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受伤的动物与鹿有些相像。再仔细观察,这只动物腿部受伤,无法行走。
      为及时救助野生动物,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抬回派出所,并立即与沁水县林业局有关工作人员沟通联系。经确认,这只受伤的野生动物名叫原麝(原麝,别名香獐子,为麝科麝属动物,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2015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为使腿部受伤的原麝得到及时救治,经过沟通,民警和林业工作人员一起将其送到晋城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救治。
      在此前的3月16日、6月24日,土沃派出所还分别救助过一只腿部受伤的成年狍子,和一只刚出生不久与其群落走散的小狍子。
      学名矮鹿的狍子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确保受伤的狍子能得到及时救治,民警将其移交给省森林中条山分局工作人员进行救治。而那只“掉队”的小狍子精神状态得到恢复后,民警又专程将其送归到历山自然保护区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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