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社会直通车

多人因“代做核酸”被处罚

警方:这类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理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 实习生 闫慈祥)警方郑重提醒,代做核酸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11月22日,临汾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因替他人代做核酸,男子乔某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11月20日上午9时许,61岁的男子乔某某在临汾市中大街时光颂核酸检测点替他人做核酸时,被工作人员当场识破。乔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依法对违法嫌疑人乔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乔某某的违法行为并非个例。不久前,晋城市泽州公安高都派出所查处一起“代做核酸”案件,查处违法嫌疑人张某、晋某。
  经查,近日在外地跑运输的张某准备回家乡晋城,因担心从外地回来会被隔离,遂将自己的核酸采集二维码通过微信发送给晋某,让晋某代替其进行核酸采样。晋某分别于11月7日、9日、10日在高都镇某核酸采样点代替张某进行了3次核酸采样。11月11日上午9时许,晋某再次代替张某在高都镇某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时被查获。
  此外,关于“代做核酸”的玩笑也不能乱开。近日,临汾女子申某在其抖音账户上发布一段短视频,内容为自述“今天可是揽了个好活,替别人排队做核酸,排了两个小时队,人家给了300块钱,你们说值还是不值呢?”经民警调查认定,这是申某为蹭热度,自导自演拍摄的一段视频。事实上,申某本人并没有替他人排队做核酸,也没有收取他人300元钱。鉴于申某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警方依法给予申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2-11-22期

  • 第2022-11-21期

  • 第2022-11-18期

  • 第2022-11-17期

  • 第2022-11-16期

  • 第2022-11-15期

  • 第2022-11-14期

  • 第2022-11-11期

  • 第2022-11-10期

  • 第2022-11-09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