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亲戚朋友炫耀自己“混得不错”,一男子从网上购买了伪造的行驶证,将原本车主为租赁公司的证件改成自己的名字。不想这一虚荣举动却是重大违法行为。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这起案例。
2月24日,大同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发现一辆轿车违停,随即上前予以检查,发现驾驶人石某的行驶证可能涉嫌伪造。民警随即将石某以及机动车带至大队。经查询比对,该车辆所有人为山西某汽车租赁公司,石某所持证件系伪造的行驶证。
民警询问驾驶员石某得知,其为了“挣”面子,所以在租赁公司租车,并在网上联系地下作坊伪造了行驶证。被民警查扣前,他甚至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到法律。
最终,石某因使用伪造行驶证,面临5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行政拘留15天以下的处罚。民警还将继续顺藤摸瓜对制作伪造证件的地下作坊进行侦查处理。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