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街头的共享单车换新了,不由得想起了当年机关单位里的“共享单车”。
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太原市的一些企业单位内部就出现过类似于“共享单车”的模式,俗称“公务自行车”。
那时,因物质匮乏,自行车并没有普及到人手一辆。我在职的一家市属建筑企业工地分散,流动性大,所以工段里配备了两三辆公务自行车,专为预算员、材料员及安全员等时常跑工地的一线干部使用,减轻他们外出工作徒步或挤公交车之苦。
公务自行车使用是免费的,补胎或换修个零件也是公家报销。公车平时都锁在车棚里,车钥匙挂在办公室墙上。每辆车上都用红漆写上单位的缩写名称并编上号,每把车钥匙上也都拴着编着相应号码的小牌牌,用时对号开锁取车。
公务自行车的使用,没有严格规定,也不赋予任何人特权,一般按先来先用、急事先用的原则。可同事们常常发扬风格、相互谦让,总是请年纪大的或女同志优先使用,领导也往往让科员先用。没骑上公车的同志,在市内办事就得靠两条腿走路了。大伙儿常戏谑自己乘坐的是“11号专列”,骑自行车的则叫“010号包车”。
那时公务自行车虽然没有专人保管,可是大家对它都倍加爱惜。不轮谁每次骑完后都自觉把它擦干净、打足气、上好油,小心翼翼地锁在淋不到雨、晒不到太阳的车棚里,有的还特意用油布做个罩子,把它罩上,防灰防水。
公车不私用是人们的共识,也是被大家自觉遵守的规则。那时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较低,买得起自行车的不多,即使买得起也需凭号证供应,因而能有机会骑上车,特别是骑一辆如永久、凤凰等名牌车,是很风光的,不亚于现在年轻人拥有一部高级轿车的那种惬意感。
因为它是“公车”,在使用上就有了明显的界限,即使车子闲在那里,也没人私下打它的主意。当天用过后来不及归还的,放在家里也绝不会用它去办私事。有时家里的小孩看了眼馋手痒的,想骑出去遛遛,但大人都下过狠话,他们连碰都不敢碰一下。
改革开放后,自行车敞开供应,公务自行车也就渐渐地销声匿迹了,有的自然损坏,有的折价卖给了个人。
彭庆东(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