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快读

《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5月1日起实施

  4月25日下午,晋城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2017年,晋城市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特别是系列政策规划的出台从顶层设计方面,为旅游产业的蓬勃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持。条例纳入2023年度立法计划,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和12月25日,经晋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和第十七次会议两次审议并表决通过。2024年3月28日,经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该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规划、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
  这部条例是我省首部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促进型地方立法。

李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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