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社会直通车

带着工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

6人被抓获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古生物化石是地球发展史和人类发展史的“活化石”,非系统发掘会造成不可逆的损坏,周边自然生态也可能遭到严重破坏。8月7日,吕梁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警方成功破获两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
  据悉,“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吕梁市石楼县公安局积极拓宽情报线索渠道,深入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涉及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持续加码,成效显著。今年6月份,石楼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石楼境内盗墓。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响应,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面对案发地复杂多变的地形,加之嫌疑人行踪飘忽不定,专案组决定采取隐蔽侦查策略,避免打草惊蛇,力求一网打尽。近日,历经两个多月的深度经营,警方成功锁定数名犯罪嫌疑人,于8月2日将正在盗掘古化石的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场查获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大量作案工具,并扣押3辆作案车辆。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了解到,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是指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具有多个不同之处。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同。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的犯罪对象是具有科研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即对人类发展史和自然科学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的化石。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具有文化、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文化遗址,是指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由古代人类创造并留下的表明其文化发展水平的地区,如周口店地区北京人生活的遗址。古墓葬,是指古代人们将死者及其生前遗物、陪葬品安放的固定场所。这些遗物、陪葬品等对于研究那个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据悉,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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