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中国人有大国梦,也有乡村梦。
千百年来我们一直是一个农业为主的国家,乡村在读书人眼里,既是国家的根本,又是某种世外桃源,是一种归宿。
金庸小说《天龙八部》里有跟着段王爷一起隐居的四个家臣,起名字“渔耕樵读”,也是把读书人和三个乡村职业并列;《红楼梦》中的贾府身处在繁华的金陵,为了贵妃省亲在家里建设一个园林,也要人工造一个乡村的景,叫稻香村;现如今城市化已经占了全国的一半地区,但每个城市周边,总有一些“农家乐”来为城市的人在周末提供一个乡村梦。
孟浩然这首《过故人庄》是一个完美的“农家乐”建设范本:
环境:绿树围绕着,远处是青山;
装修:窗外一片菜地,自己种自己吃,不施化肥,可以亲子一起来采摘;
饮食:到农家乐吃哪怕没有大鱼大肉,但总会有只鸡。号称是自己村子里养的柴鸡,漫山遍野跑,草丛里吃虫子,主食就是自己种的糙米饭。搭配起来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黄焖鸡米饭”。
孟浩然笔下的这个田庄,不是具体某一个村子,不需要有后人来争归属权,它指的是千百年来所有人心中想象的那个乡村,是中国人乡村梦中的那个乡村。
无论是鸡米饭,还是田庄,绿树或是青山,都是概念化的,符号化的意象,是一个想象的村庄。
我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鸡黍”这个食物。故人准备好了一份鸡肉、一份米饭,有什么问题?这是古代文化中一个高度符号化的食物,甚至指的也不是食物本身。很多文人提到别人给自己准备的饭菜,都用“鸡黍”,像柳宗元写“里胥夜经过,鸡黍事筵席”,杜牧写“半湿解征衫,主人馈鸡黍”,不可能大家的朋友都只会做黄焖鸡米饭吧?而是“鸡黍”是一个友情的代名词,是来自《论语》的一个典故:丈人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说的是子路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老人,老人很热情留他住家里,把家里的鸡杀了,做好了饭来招待它,形容一种纯真的热情。而汉朝时,又有“鸡黍”的故事,讲范式和张劭一对好朋友的故事。两个人相遇成为好朋友,酒肉一番之后约定两年后再见,结果两年之后,张劭准备好了鸡黍饭菜,等待范式,大家都以为范式早忘了此事,不会来赴约,没想到到了那天范式果然来了,就为了这顿普通的酒肉饭局。这不单单是一种“一诺千金”的道德表扬,而且是两个朋友互相信任才有的情感,被称为“鸡黍之交”。孟浩然提笔就写出了鸡黍,就把这个故事脱离了实际,而是描述了一种想象中的田园生活。
令人最感动和向往的,并不是前面描述的田园风光和好吃的农家菜,这在今天也很容易找到,而是当两个好友在乡村农家乐相聚时,一个是隐居山野的诗人,一个是庄园主,大家会聊什么呢?“把酒话桑麻”,乡村梦很好造,山边盖几处茅屋,抓几只叫山鸡的鸡,买几筐叫“土鸡蛋”的蛋,再有几个不上油漆做旧的榆木桌椅和粗糙且重油重盐的食物,好像就有了乡村的感觉。但诗人这里却描绘出真正乡村的妙处,不是这些外部的风景,真正体会乡村的美、田野的气息,不在于眼睛里看到的郊外,嘴巴里吃得到的野味,而是心态的回归,是两个人自由随意地聊着田野的收成、桑麻的长势。
对于城市人来说,这种故乡才是真正难以回去的。人们即便把所有乡村的东西都找到,重新拼接起来,甚至找到当年村口的王婆、李大爷,那些曾经乡村的故事、乡村的话题也一去不复返了。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这是多么惬意的两个老友对话。城里来的好友,询问的是田庄故人的桑麻话题;而田庄庄主邀请的是城里老友重阳节的时候来赏花喝酒。彼此都给了对方一个主场,“君子和而不同”,庄主自然关心桑麻长势,诗人自然喜爱菊花与酒。但这并不矛盾,一个不会认为另一个俗气,另一个也不会认为对方矫情,这是写给“鸡黍之交”的诗。那些如此不同的朋友,才是友情真正的体现,他们不是为了寻求支持和鼓掌,而是因为彼此欣赏。
十八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