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往事

一张需要更多解读的老照片

  •   这张“榆次县人民法院成立纪念摄影”的老照片,落款时间是1951年1月3日。为了解读这张照片,我走访了几位老人。今年已95岁的武福洪老人,家住在榆次区政府宿舍。武福洪1953年由榆次县民政科调入县法院,就一直在法院工作,后来当法院副院长,1990年离休。
      武福洪指着前排中披大衣的人,说:“这个就是王殿邦。”照片的背景是当时的县法院大厅。当时法院在榆次东大街的“衙门”里。从“衙门口”进来,一条南北通长的沙石板通道。石板通道到头就是旧时知县或知事审理案子的大堂或大厅。县衙大堂,建筑完好,古色古香。
      一位1953年在榆次县法院工作的老人也肯定地说,照片的背景就县法院大厅前。老人也认出前排中间的,是王殿邦(他后来调到省气象局工作)。“他老婆王玉玲,当时在民庭。”老人们还认出了挨在王殿邦右边穿大衣的人“是公安局的”。王殿邦左边的是原司法科长宇文哲(前排右三)。随后76岁的谢如意认出了他的父亲谢金彪。榆次区退休法官,已80多岁的尚玉牛老人认出了前排左一是一名姓王的法院工作人员。
      对于这张照片有两个问题:一是关于法院成立的时间,据山西省晋中地区组织史资料显示,榆次县人民法院是1950年8月由县政府司法科改设而成,第一任院长为王殿邦、杨金镛。而这张照片榆次县人民法院成立纪念的时间却是1951年1月3日。笔者的解释是,由司法科改为法院,自然是行文在先,而实际成立在后。相隔数月,很有可能。二是谢金彪当时是县看守所的人,为什么跟法院的人在一起?据《山西通志·政法志·警察篇》和《榆次市志》,新中国成立初期,山西省各市、县都设有看守所。有的隶属于人民法院,用以羁押法院审理待决、已决的犯人;有的隶属于公安局,用以羁押公安机关直接拘押而尚未送达法院的未决犯。1950年11月30日,司法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司指字第283号”《关于监狱、看守所和劳动改造队移转归公安部门领导的指示》。1950年12月31日,榆次看守所划归公安局领导。如此一来,看守所归公安机关,恰逢榆次县人民法院成立,谢金彪是当时榆次仅有的十几个老红军之一,所以他不仅参加了法院的成立活动,而且照相时还坐在了较中间的位置。
      这张老照片背后还有很多值得解读的故事。如有人能对该照片做更进一步解读,无疑对完善榆次区特别是榆次区人民法院的史料将会有很大帮助。

    李砚明(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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