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17条措施统筹住房存量和增量两个关系,调整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中,取消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引起广泛关注。
政策落地,利好探索成为规范性内容
本次公布的《若干措施》中,太原市取消商品房限购并不是新鲜事,早在2023年10月,省城房地产业内就传出了太原楼市取消限购的消息。山西晚报记者当时通过中介、开发商、相关部门等多方了解,求证了消息的真实性。太原市政府虽然没有公布取消限购的文件,但负责办理购房“网签”的相关部门已不再因购房人(家庭)持有多套房产而限制购房人买房。
除了太原市取消限购,此次公布的17条措施还包括取消各类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大力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积极组织房地产促销活动等。山西晚报记者采访省城房地产资深业内人士了解到,《若干措施》出台后,省内各地市相关政策都要与17条措施一致,其中大多数内容与“取消太原市商品住房限购”类似,都是正在推进或已经取得一定成果的做法。比如在维护房地产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可以按照《关于开展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37号)规定的业务流程,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带押过户”;在支持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方面,太原市在2024年6月27日宣布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活动;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2024年5月17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宣布从次日起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17条措施中,多数都是在近两年实践中取得一定成效的有力措施,《若干措施》的公布,是把之前探索与尝试的一些好的做法,变成了规范性的内容。”业内人士说道。
限制放宽,商品住房交易无需“满二”
《若干措施》也有全新内容,包括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以及取消各类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在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方面,我省各市政府可以因城施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业内人士介绍,普通商品房在容积率方面有一定要求,高端住宅、联排别墅在容积率方面有一定优势,这项措施的实施,意味着在商品房规划设计和审批上打破了原有限制,提升了房企的开发积极性。
在取消各类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方面,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大力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山西晚报记者了解到,多年来,太原一直实行“满二”政策,即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两年方可交易转让。去年公布的太原楼市“新九条”曾对这一时限进行了放宽:由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之日起满两年,改为只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自办理房屋网签之日起满两年即可转让。随着《若干措施》的公布,网签满两年这一限制也全面取消。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城多家房产中介机构了解到,目前,省城二手房交易已全面放开年限限制,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交易。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二手房虽然取消了交易限制年限,但“满二”“满五”的税费依然延续以往的缴税标准。从省城太原来看,目前,二手房如果“满二”,即房屋购买满两年(“满二”时限为距离上次缴纳契税满两年),即可免缴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大家熟知的“满五唯一”可免个税。
山西晚报记者 柴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