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热播剧《五福临门》,剧中郦家五女出嫁,娘家要有丰厚的嫁妆,让人不禁感叹,难道那个时候嫁闺女真的需要女方准备丰厚的嫁妆吗?确实如此,那个时代,女子出嫁的嫁资确实是太疯狂了。
北宋思想家范仲淹,捐资在故乡设立义庄,救济族众。范氏义庄制定的婚嫁支出标准是:“嫁女者五十千,再嫁者三十千;娶妇者三十千,再娶者十五千。”南宋理学家吕祖谦,所立的吕氏《宗法条目》也规定,“嫁女费用一百贯,娶妇五十贯”。宋代皇室赐给公主的嫁资是,“财银万两,进财之数,倍于亲王聘礼”,可见,上自朝廷,下至平民,嫁女的花费远比娶妻的花费多,这表明女子嫁资远超男方彩礼已是普遍的社会风尚。北宋贤臣侯可,任巴州化成县令时,发现当地有很多未婚的超龄剩女,原因是“巴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一些贫穷的人家根本无钱为女儿置办嫁资。侯可于是订立制度,要求各家根据经济收入,设定一个适当的嫁资指标,如超过规定数量,将受到惩罚。北宋词人孙觉,任福州知州时,发现当地风俗也是嫁资疯狂,嫁女所需“费用无数”。孙觉下令,降低嫁资标准,规定“费用不得超过百千钱”。侯可与孙觉的做法,同现在某些地方政府出台的干预彩礼钱标准的红头文件,何其相似。
宋代女子的嫁资,除了必不可少的金银首饰之外,往往还包括铜钱、布匹、衣服、家具等等。富裕的家庭,甚至会用地皮和房子给女儿做嫁资。例如南宋理宗年间,郑太师的女儿郑庆一出嫁,嫁资除了金银首饰、贵重纺织品之外,还有五百亩土地、十一万贯铜钱。女方父母之所以如此下血本为女儿置办嫁资,一是攀比心理,担心嫁资少而被人笑话;二则可以提高女儿在婆家的地位——嫁资多,女儿在婆家就可以挺直腰板做人。宋朝法律规定,嫁资是妇女的私人财产,公婆、丈夫以及丈夫的族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除非得到女方的同意。这样一来,公婆或丈夫如果对待女方不好,他们就有可能落下人财两空的下场。
女子嫁资如此疯狂,以至于许多家庭在女儿还小的时候就开始提前准备嫁妆。南宋袁采在《袁氏世范》中就提醒族人,“至于养女,亦当早为储蓄衣衾、妆奁之具,及至遣嫁,乃不费力”。有户人家自女儿出生后,就种下万棵杉树,打算等到女儿出嫁时,就卖掉全部杉树,为女儿置办嫁资。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历史有时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管是现在的天价彩礼还是宋朝的疯狂嫁资,为了儿女的婚姻大事,再苦再难,做父母的往往也会倾其所有尽力操办。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王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