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两性的结合,也是家庭的基础。古语云“执子之手,与之偕老”。择何人结为连理,共度此生,不啻为关乎家风传承和人生命运的最重要选择。
“对坏一门亲,败坏九代根。”古人把婚姻视作两个家庭、家族的大事,在择偶时首重门当户对。明代归安嵇氏家规明令“议婚须求门第相等,伦序不紊者”。清代于成龙《治家规范》强调“结亲惟取门当户对,不可高攀,亦不可就下”。士庶不婚、官民不婚、良贱不婚、异族不婚等婚姻制度是古人门户观念产生的重要基础。正是这些婚姻禁止条件,限制了不同阶层间的通婚自由,同时酿成了许多悲剧。江苏靖江陆氏一族,祖上显贵,至陆奉贤时虽已式微,但他仍固守门第之念,三番五次拒绝前来求婚者,只为给女儿寻得一位门第相当的佳婿。结果至其去世,女儿年逾三十未嫁,守贞终老。
《增广贤文》有言“婚姻论财,夫妻之道”。婚姻中的经济基础固然重要,但过分逐利却成流弊。司马光痛斥贪鄙之人“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清代夏醴谷亦直言:“将择妇,必问资装之厚薄,苟厚矣,妇虽不德,亦安心就之。将嫁女,必问聘财之丰啬,苟丰矣,婿虽不肖,亦利其所有而不恤其他。”择偶论财之举严重影响婚姻市场和社会风气,家规家训多以铿锵之声加以批驳。清代朱柏庐《朱子家训》呼吁:“嫁女择佳婿,毋索重聘。娶媳求淑女,务计厚奁。”镇江王氏《家训》规定:“凡男女婚配,不论贫富,务择门楣相当,家声清白者,苟爱富嫌贫,许配非耦,通族公议重处。”古人之诫,今犹在耳。
“为子孙婚妻嫁女,必择孝悌世世有行义者。”《礼记》中此一言,道出了德行在择偶时的分量。孔子的弟子公冶长,自幼家贫,还进过牢狱,但德才兼备。孔子看中这点,乃将女儿嫁之。理学大儒朱熹欣赏门生黄瀚的品行,亦将女儿嫁之,并称“此女得归德门,事贤者,固为幸甚”。人之德行与家教、家风密切相关,“有其父必有其子”“观其母便知其女”,说的正是这个道理。无锡郑氏族规要求“娶妇嫁女,毋论大家小家,必细访其门户清白”。择偶既是择人,也是择家。南宋叶梦得警示“无家教之族,切不可与之为婚姻”。明代何尔健更以“凡有嫁娶,须择有家法积善之门第,男性纯良,女德柔嘉者”规训子孙。南宋袁采主张“男女之贤否,须年长可见”,强调德行与年龄阅历互为表里,故不赞成早婚。
“才子配佳人”,自古即是佳话。西汉霍光看中隽不疑的断案之才,主动提出将女儿许配。北宋文豪苏轼贬谪惠州,十六岁少女温超超直呼求嫁,丝毫不顾对方已是花甲之龄。清代南海县人金翠芬仰慕善长绘画的朱星,历经波折终成伉俪。唐宋之后科举制逐渐完备,凭才学应试夺魁成为入仕的基本前提,而才学也成为女子择偶的焦点,以致出现榜下择婿、榜下捉婿的现象。即便古代主张“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历史上不乏才女。汉代才女卓文君冲破世俗羁绊,与司马相如私奔,当垆卖酒,成就千古风流。
古人择偶也看相貌,用今天的话讲就是“颜控”。《诗经》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个相貌出众的女子常能引起公众注目。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倾国倾城正是形容女子美貌的经典词语,只是不同时代、不同人的审美标准有异罢了。当《水浒传》里“万种妖娆”的扈三娘嫁给“形貌峥嵘”的矮脚虎王英,不知有不少人为之抱不平。然而“红颜祸水”之诫亦不绝于耳。浙江慈溪章氏族规明言“求媳不论艳美,必其闺门防闲既正而女德夙优者,方可宜家”。诸葛亮娶了“黄头黑面”的黄月英,受到乡民讥笑,殊不知正是有此丑妻的襄助,武侯才成就一番功业。
古人的择偶取向并非完全僵化,而是礼法交织,多元并行。门第、财资、德行、才学、相貌,皆是权衡的尺度。今人提倡婚恋自由,但古人之智犹可为镜。婚姻非一时之选,乃是一生之盟。择偶之道,当贵在兼容并蓄,方得久长。
郭心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