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卫艳)3月14日,我省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太原举行。
今年活动的主题为“晋心守护权益共筑满意消费——走近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活动旨在借助“3·15”这一重要节点,通过多元化手段,包括科普教育、成果展览、互动体验、专业咨询等,全面展示近年来我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市场监管方面的显著成效,深入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促进形成政府引领、企业诚信、民众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启动仪式上,全省重点行业协会代表进行“凝聚行业力量、共筑消费诚信”集体倡议;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进行宣誓。活动现场设置执法成果展示区、检验检测服务区、特色店铺展示区等区域,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向消费者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为消费者提供检验检测、咨询等服务。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实地参观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对部分经营商家进行观摩指导。
相关1
太原“3·15”宣传活动 市民积极参与现场学打假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3月14日至3月15日,太原各地积极围绕2025年山西省消费维权年主题“晋心守护权益共筑满意消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现场吸引了众多太原市民参与。
工作人员现场教居民识假防骗
“同志,这瓶汾酒的防伪码扫不出来,是不是假的?”3月14日,在太原市尖草坪区天美杉杉奥特莱斯广场太原店东广场,市民张先生举着刚买的白酒向执法人员询问。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过酒瓶,仔细比对包装后,现场演示防伪查询技巧:“您看,正品的激光标在不同角度会变色,咱们现在就联系厂家验证。”
当天,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天美杉杉奥特莱斯广场太原店东广场设置会场,举行2025年“走进3·15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活动。同时,在向阳片区、迎新片区、阳曲片区、恒山路小食品批发市场以及解放北路小商品批发市场,设置了5个分会场。
“去年我们处理了一起保健品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8万元……”在主会场,执法人员结合自身办理的案件,向群众讲解维权要点,帮助他们识别消费陷阱、普及相关知识。听完之后,张女士和朋友感慨道:“这些案例就是我们身边的事,以后买东西可得多留个心眼。”在现场设置的执法成果展示区,近年来的侵权执法产品展示让消费者直观感受到了执法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决心与力度,同时也对不良商家起到了警示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主会场还设置食品检测区,工作人员在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时,还邀请消费者参加“你点我检”网络调查问卷,现场回答群众咨询。还对消费者点选的蔬菜、水果等6种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抽检,“面对面”“零距离”地展示食品检测过程,让消费者真切地感受到食品安全监管就在身边。
“下一步,尖草坪区将聚焦民生领域消费痛点,通过‘线上+线下’维权渠道,通过持续精准服务,全力打造‘晋心守护权益共筑满意消费’,切实以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尖草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面对面交流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3月15日,晋源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设置了5个会场,主会场设在风景秀丽的稻田公园,分会场则分别设立在学校、超市、企业和社区,以便更广泛地覆盖各类消费群体。
在主会场稻田公园,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设置咨询服务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展示近年来工作成果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普及了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知识。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耐心解答他们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稻田公园的消费维权服务站也分享了其工作成果,展示了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整个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参与热情高涨。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人人参与消费维权、人人关心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晋源区将以‘3·15’活动为契机,继续普及法律法规,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满意的消费环境。”相关负责人介绍。
现场精心打造四大功能服务区
3月14日,太原市小店区围绕2025年全省消费维权年主题“晋心守护权益共筑满意消费”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精心打造四大功能服务区:在真假商品鉴别区,利用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开展实物对比沉浸式教学,警示消费者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在“你点我检”快速检测区,提供农产品现场检测服务;在“零距离”维权服务区,即时受理群众诉求;在法律咨询服务区,相关内容涵盖产品质量、药化械、特种设备、价格、食品等领域。悬挂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展示台、咨询台,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记者了解到,短短一天时间,现场累计提供合同纠纷、物业纠纷、网络购物等专项咨询30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假冒伪劣产品辨别方法,也吸引了不少消费者驻足聆听、扫码参与“你点我检”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
山西晚报记者 李婷
相关2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4年,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多个民生领域,查处了一系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力地净化了市场环境。3月14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山西某公司转供电违规收费案
2024年5月,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核查转供电线索时,发现山西某公司收取租户电费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退还多收电费45189.63元,并处罚款45189.63元。
案例二:清徐县某加工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桶装饮用水案
2024年7月,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清徐县某加工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不符合国家食用水安全标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6元,并处罚款51000元。
案例三:马某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案
2024年4月,市场监管部门接案件转办线索,发现马某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其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2024年7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
案例四:山西某商贸公司虚假商业宣传诱导消费案
2024年4月,执法人员发现山西某商贸公司为提升其葡萄酒销量,从网上采集未经核实的信息或编造虚假误导性的信息对葡萄酒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进行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太原某体育用品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12月,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太原市两个体育用品店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部分“耐克”牌产品为假冒产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2024年1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案例六:太原某养生馆保健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24年1月,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对太原某养生馆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通过免费发放礼品、免费试用高效聚能养生仪等方式聚集中老年人,对其销售的蜂胶软胶囊保健品进行医疗功效的虚假宣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6640元,并处罚款13280元。
案例七:王某某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市场监管局收到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不起诉决定书,发现王某某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王某某作出没收扣押非法经营药品,没收违法所得182638元,并处罚款300308.1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太原某医院擅自调整、制定收费标准案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太原市某医院存在擅自调整收费标准、擅自制定收费标准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9121.9元,并处罚款99121.9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太原市某电动自行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9月,执法人员在对太原市某电动自行车行检查中发现,该单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实际安装的蓄电池型号与其产品合格证不一致,存在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电动自行车2辆,并处罚款7475元。
案例十:太原市某体育文化传媒公司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案
2024年3月接消费者投诉,反映太原市某体育文化传媒公司与学员签订的合同中设置有减轻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该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山西晚报记者 郭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