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社会直通车

哪些文物受保护?哪些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五问五答

  •   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1次修订和5次修正,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已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问:我国境内哪些文物受国家保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到国家保护: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问:哪些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问:私人所有文物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问:不可移动文物可以转让或抵押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问:文物可以进行买卖吗?
      答:文物可以进行买卖,但需符合特定条件和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以下方式取得的文物: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这些文物可以依法流通,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禁止买卖的文物包括:(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二)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除非依法拆除且不属于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范畴;(三)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四)被盗文物以及其他来源不符合规定的文物;(五)外国政府或相关国际组织通报的流失文物。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孙佳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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