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山西省省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试行)》明确,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办法(试行)》所称专家,是指经省自然资源厅选聘,在非煤矿山行业管理、运行监测、初步设计、竣工验收、调查处置等工作中提供技术支撑的专业技术人员。我省建立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统一标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入库专家的选聘、解聘、选用实行统一管理。专家库的专家采取公开征集和定向邀请的方式,从非煤矿山企业、相关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单位及本行业知名技术专家中遴选。
申请人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公开征集文件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申报信息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形成拟聘专家名单并公示。根据工作需要,采用邀请方式吸收本行业优秀技术专家加入非煤矿山专家库。受邀专家参照公开征集要求(不受公开征集时间限制)申报,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入库。专家遴选入库应坚持公开透明、专业相符、能力匹配的基本原则。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