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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0起外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7月21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其官方账号,发布了10起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1.环境卫生脏乱差
  今年4月11日,小店区某饭店因操作台脏乱、地面油污严重等问题,被责令整改。后4月16日,复查仍未改善,依法处罚款550元。
  2.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
  3月21日,迎泽区某店售出的牛杂粉中发现虫子,经查证属实,处罚款6000元。
  3.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月21日,杏花岭区某小餐饮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入驻外卖平台,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4.进货时未查验供货商资质
  2024年11月7日,万柏林区某面馆因未查验供货商资质,经警告后仍未改正,处罚款6000元。
  5.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今年1月16日,尖草坪区某剔尖馆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行为,拒不改正,罚款2000元。
  6.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
  去年4月27日,晋源区某小吃店存在进货时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7.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今年6月4日,某餐饮有限公司山西古交分公司(第三方外卖平台)违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
  8.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今年6月6日,清徐县某麻辣烫店屡次安排无健康证人员接触食品,处罚款100元。
  9.以鸭肉冒充牛肉
  2024年12月5日,阳曲县某小吃店以鸭肉冒充“牛肉小串”销售,没收违法所得168元,罚款840元,罚没款合计1008元;并责令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
  10.小吃店环境卫生不达标
  今年5月15日,娄烦县某小吃店多次检查环境卫生不达标,对其处罚款300元。
  本次通报案件涵盖食品加工、原料采购、经营资质等环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整改+处罚”强化监管,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网络餐饮安全。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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