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是你们的救助,让我们一家人又看到了生活的新希望。”9月3日,群众张琴走进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向该院赠送一面锦旗。
事情还要从2019年7月15日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那天,张琴的母亲张某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沿襄汾县令土线由西向东行驶,却被一辆同向行驶的无牌摩托车撞倒。经襄汾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摩托车驾驶人靳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经鉴定,张某身体损伤为重伤二级。
张某住院治疗期间医药费用高达30万余元,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经济赔偿,时至今日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需要人24小时的陪护。巨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生活艰难。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春节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建国听说了此事,便将事情反映到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红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要求有关负责科室对该案进行登记办理,并安排第八检察部相关人员接待了受害人女儿,对案情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研究。同时,多方沟通协调,收集相关材料,为该受害人申请到了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解决了一家的燃眉之急。
目前,靳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襄汾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狄红生 通讯员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