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振瑛)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最高检召开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决定授予200个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50个单位“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据悉,我省7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分别是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检察院、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检察院、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运城市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处获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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