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省高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高院副院长王书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行政审判白皮书》)和《2020年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丁国华主持会议。会上,记者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全省转型发展蹚新路、民生案件和疫情防控期间的经验做法等问题进行了提问,行政庭庭长徐尚勇、副庭长程彦斌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今年发布的《行政审判白皮书》选择了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全省转型发展蹚新路”为视角,请问是从哪些方面考虑的?如何定位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在服务转型发展大局工作中的角色?
徐尚勇: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3年再次亲临山西视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寄予了我省“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殷切希望,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山西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全省各界聚焦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奋力开拓,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呈现出强劲态势。
就法院系统而言,牢记领袖嘱托,胸怀两个大局,准确把握“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时代内涵,行政审判大有作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既是行政诉讼的最终目的,也是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服务转型的重要保障。2020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部门紧紧围绕我省转型发展工作大局,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工作主线,主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与各级政府积极配合,在化解纠纷、服务转型上体现了法院担当、作出了法院贡献。因此,今年我们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最终聚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服务全省转型发展蹚新路这一主题。
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在服务转型发展大局工作中有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
一是妥善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定分止争,保障重大项目有序展开。如:在审理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等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中,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快审快结,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审判质效。在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保障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健全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助力打造山西省法治建设“示范区”。如:省高院着力完善与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印发《创建法治建设示范区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示范区管委会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并加强协调调解,从源头上化解影响综改区转型发展的一批行政纠纷案件,保障山西省法治建设示范区尽快形成。
三是全面发挥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营造优质营商环境。如:在特殊领域的行政许可、涉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行政登记案件中,法院一方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许可内容和行政登记条件作出审查,确保合法、诚信、健康的主体进入市场;另一方面也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超越权限审查实施监督,进一步提升我省市场经济活跃度,推进“放管服效”改革。
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发布的行政审判十大案例中,有三件都与民生相关,请问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呢?
程彦斌: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关于医保信息登记的,有关于养老金计算年限重新核定的,也有涉及到工伤行政确认的,这些都属于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类案件。
行政诉讼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就是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近年来,涉民生类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增长趋势,反映出人民群众对民生权益保障的高度关注和期待。民生问题无小事,群众利益大于天。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司法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有效发挥行政审判在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我们现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对全社会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对人民群众最关切、最期待的问题及时关切,主动回应。十大案例中的这三件涉民生案件就是这些工作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我们也将继续关注民生、服务大局,凝聚司法、行政和社会各方共识,履行好人民法院职责,加强司法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当好民生福祉的“守护者”。
记者: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在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以及审理涉疫情案件方面有什么经验做法?
程彦斌:新冠肺炎疫情确实给我省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是,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想法设法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把案件办得更实。一是及时出台审理涉疫情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去年5月,省高院在认真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全省法院涉疫情行政审判工作进行统一规范,也对行政机关依法防疫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充分运用“云上法庭”,在线开庭审理了一批涉及工伤认定等民生类案件,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及时救济。三是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巡回审判模式,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能动的采用巡回审判方式进行审理。通过以上这些措施,努力做到疫情期间司法“不打烊”“不掉线”。
在审理涉疫情案件方面,我们坚持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既注重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防疫职责,又强调公民要对疫情防控承担相应义务。比如:我们发布的第十个典型案例,王某某诉陵川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案,就是在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措施的人员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向社会传递我们坚决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的价值理念,保障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落实。
本报记者曹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