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同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在办理酒驾案件时,驾驶人杨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魏都大道被交警查获,当时其出示了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进行了登记,后因自己使用假证而一直不敢前来处理。民警在核实侦办该起酒驾案件时,发现证件与本人不符后,通过驾驶证真正的主人找到了违法嫌疑人杨某某。杨某某对自己的多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杨某某因驾驶证注销期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受到7000元的罚款处罚,并被行政拘留15日。
本刊记者崔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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