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速公安交警四支队四大队民警在永济收费站入口开展夜查行动,当驾驶人解某摇下车窗时,一股酒味飘了出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解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 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解某后得知,他从临汾开车到永济参加朋友聚会,吃中午饭时看到大家都在喝酒,他“酒瘾”上来了,就陪着喝了点,以为到晚上体内酒精已经代谢得差不多了,就放心地开车上路,没想到最终还是因酒驾被交警查获。民警耐心向解某讲解了酒驾的危害,解某表示知道错了,以后绝不酒后开车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解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费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