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人民法院

“我要给你们点赞”

离石法院成功执行获锦旗

  10月25日,当事人王某某一大早送给吕梁市离石区法院执行局一面锦旗,并对执行局干警连声说着:“我要给离石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王某某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原告。2020年4月1日,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曹某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其所有的某商铺出租给被告,被告承诺两个月内付清第一年的租赁费。但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欠租赁费1万元,且被告在租赁期间未缴纳物业管理费。遂原告将被告诉至离石区法院请求依法判处。
  离石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原、被告解除租赁合同,并且被告应支付原告租赁费及物业费共计11978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逾期未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曹某一直不肯露面。该院执行局干警闫永华多次通过微信联系,督促其主动履行支付义务。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被执行人终于同意还款,并线上转账将执行款全部还清。

通讯员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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