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稷山县法院西社法庭宁爱玲庭长与法官助理、书记员远赴七百公里外的山东省女子监狱,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因夫妻感情破裂向稷山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宁爱玲接收案件后得知,被告因刑事犯罪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服刑而无法到庭参加诉讼。宁爱玲先通过寄送书信方式询问被告意见,对被告释明利弊。同时,与山东省女子监狱取得联系,就案件排期、进入监狱人员应持有的相关证件等细节进行多次沟通,确定开庭时间。
开庭当天,宁爱玲详细询问了双方的意见,经调解确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快速转入开庭审理工作。庭审结束后,得知被告将于十日后刑满释放,她告知被告结束服刑后到西社法庭,会再对双方进行调解。
本报记者张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