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公安局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时刻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8月27日,该局治安大队与古魏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了一名迷路幼儿,并将其安全交到家人手中,以实际行动诠释着警民鱼水情。
当日19时许,治安大队民警王月在下班回家途经隆鑫商场时,突然发现一名小孩在独自哭泣。经询问一旁的保安得知,孩子是因为迷路找不到家长才哭的,但保安询问多次,孩子都不吱声。了解情况后,王月给孩子买来酸奶和零食,并向其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在安抚孩子的同时,王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请求古魏派出所民警协助寻找孩子父母。经过耐心安抚,孩子终于告诉民警自己是某幼儿园的学生。王月立即联系到该幼儿园园长及老师,通过辨认,老师确认了孩子信息并及时通知了孩子家长。
当日20时许,孩子爷爷急匆匆赶到现场,见到孙女平安无恙后,紧紧抓住民警的手连声道谢。
通讯员马永 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