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载煤货车着火 警车鸣笛警示

  “停下,快停下!”看着一辆冒火行驶的货车,民警急坏了……
  9月5日12时许,高速公安交警一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天君带领民警巡逻至东环高速0km+800m处,发现一辆载煤货车在行驶过程中着火,浓烟滚滚,火苗四窜,驾驶人竟全然不知情,继续在路上行驶。
  民警用警车鸣笛的方式发出警示,驾驶人这才发现车辆着火并立即停下。下车后,驾驶人竟准备钻到车底查看火情,民警急忙喊话让其迅速离开现场,防止车辆发生爆炸。为其做好后方防护后,民警通知119及路政相关部门,并通知收费站对重点车辆进行管制。消防救援人员到达30分钟后,才彻底将火扑灭。
  经调查发现,车辆着火原因系驾驶人操作不当,频繁使用刹车,导致轮胎自燃。

本报记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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