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检察精准“亮剑” 守护河道畅通

  “我单位已安排涉及村庄完成了整改,经过机械设备的清理,阻水林木全部清理完毕。”近期,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收到某镇政府的书面回复。至此,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画上圆满句号。
  今年6月,尧都区检察院在对尧都区境内河道实地调查时了解到,由于辖区内部分河道长期干涸,长达几十公里的河道内已形成阻水林,导致河道阻塞,有效行洪面积萎缩,阻碍河道行洪,严重威胁汛期安全。
  针对上述情况,尧都区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职能,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河道防汛和清障职责,尽快对汾河河道存在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同时,加大对辖区内违法侵占河道行为的排查力度,及时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提高河道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建议发出后,尧都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但相关部门在清理某镇河道建筑物时,遭到部分村民拒绝,清理工作一时陷入困境。鉴于此,检察干警再次实地勘查河道并走访周边居民。随后,职能部门向该处居民下达撤离安全地带通知书,并与居民协商确定,在主汛期间暂时撤离住所,确保汛期安全;汛期结束后返回住所,同时督促该村委会制订防汛应急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为行洪隐患做好应急准备。
  今年汛期来临前,尧都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的作用,对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隐患予以排查并坚决解决,有效保护了河道两岸人民群众汛期期间生命财产安全。

本报记者袁慧芳 魏巍 通讯员 于红光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2-10-13期

  • 第2022-10-12期

  • 第2022-10-11期

  • 第2022-10-10期

  • 第2022-09-30期

  • 第2022-09-29期

  • 第2022-09-28期

  • 第2022-09-27期

  • 第2022-09-26期

  • 第2022-09-2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