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文博 武芳叶 高凯)近日,石楼一男子因二次酒驾,被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王村中队民警给予罚款、拘留、吊销驾照的处罚。
王村中队民警在辖区沁园春大街上夜间酒驾查处过程中,对驾驶摩托车经过的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刘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其带回队里做进一步检查,发现刘某2021年10月19日曾因酒驾受到过一次处罚,此次酒后驾驶属于二次酒驾,于是该队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决定。
石楼交警提示,只要有一次酒驾便终身记录在案,无论何时何地,经过多长时间,酒驾行为再次被查处,均属二次酒驾。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酒后不开车,开车勿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