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中,查处一起醉驾违法行为,驾驶人受到处罚后方感后悔。
10月29日22时40分许,该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双塔南路汽车站附近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异常,便果断拦停检查。据了解,驾驶人张某当晚应邀在朋友家聚餐,其间喝了二两白酒,又喝了些啤酒,随后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送朋友回家,结果途中被查个正着。
经化验,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34.7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同时查明,张某持有C1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资格。
目前,张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因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还将受到罚款300元处理。
本报记者古红军 通讯员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