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版:声音

“先涨价再降价”老套路为何难禁止

  10月24日晚8点,各大电商平台的“双11”预售正式开启,今年“双11”大促进入实质性阶段。近日有网友发现某平台在售的手机在悄然涨价。山东的沈女士爆料称,某品牌同款型号的手机,10月18日的价格为2069元,10月19日忽然调至2469元。等到10月24日,虽然价格有所回降,但用完平台提供的优惠券后为2299元,依然比之前贵了230块钱。
  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升,平台补贴活动走向日常化,低价早已不再是“双11”的特殊优势,个别商品假借“降价”之名暗行“涨价”之实,早已让消费者生厌。
  “先涨价再降价”难以禁绝,“双11”期间价格顶风违规现象屡屡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风险小。商家修改价格的行为往往比较隐蔽,如果不是消费者有意识地对同一件商品进行持续跟踪,往往很难发现价格的变化。二是代价低。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在实际执法中,有关部门往往对“先涨价再降价”一罚了之,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先涨价再降价”,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戕害了电商行业健康的市场生态。有关部门不能坐视“先涨价再降价”成为“双11”等促销季的老套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首先,建立“人防+技防”价格监督体系。在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的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电商平台商品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对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报警,从而解决监督难题,彻底打消商家的侥幸心理。
  其次,提高价格欺诈违法成本。对于“先涨价再降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除了依法处罚,还应责令商家对所涉及的消费者给予三倍赔偿,使其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同时,将价格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以便消费者用脚投票。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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