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关乎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指出,要抓好“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扎实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今年以来,永和县法院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持打击与普法并重,贯彻惩罚与宣教并行,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巡回审判
将法庭搬到黄河滩边
盛夏的吕梁山南脉,郁郁葱葱、风光旖旎,母亲河流经的晋陕大峡谷,层峦叠嶂、蜿蜒壮观,警灯在盘山公路间闪烁……永和县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同法警顶着烈日酷暑驱车前往位于黄河滩边的望海寺乡郭家山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
2019年8月,安某某等5人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郭家山黄河段共同非法采砂,对该段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公诉机关依法向该院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永和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导致国家矿产资源流失,为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决定将法庭搬到位于黄河滩边的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就在身边。
就地普法
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
刑事审判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把准时代脉搏,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精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零容忍,对人民群众在刑事诉讼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解决,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其意义不仅仅是单纯地为了惩治犯罪,更重要的是预防、指引、教育人们向善扬善。
为发挥好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从源头上杜绝类似的案件发生,实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庭审结束后,永和县法院干警走到群众身边,开展了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用身边人、身边事让群众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后果有了直观深刻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部门联动
共筑绿色生态屏障
打击治理危害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任重道远,为守护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助推永和县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今年以来审理的涉环境资源案件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监管漏洞,永和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积极作用,第一时间向自然资源、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发了司法建议,以期发挥主职主责、协调联络作用,强化日常监管、形成打击合力,并收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
永和县法院将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忠诚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绿色永和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报记者狄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