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为他人点亮生命之灯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能用这种方式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感觉很自豪。”高彦斌开心地说道。
  11月11日,经过5个小时的采集,沁县公安局民警高彦斌成功捐献了270毫升造血干细胞混悬液,成为全国第14293例、山西省第256例、长治市第49例、沁县第2例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42岁的高彦斌已从警17年,现为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法医、驻杨安乡南庄村工作队队员,也是中华骨髓库的一名造血干细胞志愿者。
  今年10月,高彦斌接到长治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他与一名血液病患者初步配型成功,并向他详细介绍了骨髓捐献很可能会产生腰酸背痛感,或是引发头晕眼花的症状,甚者会影响到工作。在被问及是否愿意继续进行捐献流程时,高彦斌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
  为了更好地完成捐献,高彦斌开始积极准备,注意饮食、加强锻炼,他的善举也得到了妻子王红梅的支持。“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彦斌平时夜班多,还要在外执勤,经常好几天回不了家。”妻子的语气里饱含疼惜,“这次捐献是他长期以来的心愿,我会全力支持他。如果我的身体条件允许,我也要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让爱为生命加油。”两个孩子得知消息后更是为父亲骄傲。在家人的支持下,高彦斌郑重地在捐献同意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11日,从高彦斌身上采集的造血干细胞混悬液被运往苏州,输入一名患有血液病的患者体内。
  沁县公安局副局长杨国宾说:“高彦斌的善举诠释了大爱无疆、守望相助的精神,他助人为乐的高尚行为会感召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支持公益,奉献爱心,也会进一步提振公安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励全体民辅警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无私奉献。”

  本报记者杨瑾 通讯员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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