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陵川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涉疫案件,9人因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被处罚。
10月26日以来,违法嫌疑人王某海雇佣王某、王某生、靳某庆、孙某斌、杨某军等8人驾车多次到河南省巩义市、焦作市等地送货。在明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8人在疫情防控检查站工作人员核查时,利用王某海提供的手机卡,故意出示无河南省轨迹的行程信息,隐瞒其真实行程,11月1日被陆续查获。隔离期满后,陵川县公安局民警依法将9人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调查。经讯问,9人均如实交待了故意隐瞒行程的违法事实。
目前,王某海等9名违法行为人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陵川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本报记者郭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