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将广告牌吹倒,广告牌将车辆砸坏,车主要求赔偿损失,该谁担责?近日,陵川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
某小区物业公司完善小区设施后,将拆卸下的广告牌放置在小区院内停车位旁边。不料,某日狂风大作,广告牌被刮倒,砸在小李的汽车上,造成小李车辆发动机罩、前保险杠等受损。小李与物业公司就车辆损失赔偿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考虑案件法律关系明确,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双方进行诉前调解,然而双方因长时间的隔阂互不让步。鉴于小李的车辆仍搁置在4S店未修理,为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法官建议小李尽可能止损,先行修车,保存好修车的各项单据,便于后续车辆修理费用的赔偿。
案件立案受理后,被告物业公司辩称系大风刮倒广告牌致车辆受损,属意外事件,对修车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提出质疑。法官经到车辆维修的4S店调查核实,了解修理情况,查看原始事故车辆受损照片、店铺修车记录及各项单据后,再次通知双方进行质证,讲明利害,物业公司对小李的赔偿主张予以认可,赔偿了小李的损失,小李申请撤诉。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通讯员谢芸 徐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