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检察服务解民忧 司法救助有温度

盂县检察院让司法关怀切实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本报讯(记者魏巍)“真的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现在孩子上学的事情终于有了盼头,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家这件案子也不会这么快进入执行程序……”10月24日一大早,盂县检察院收到了一面写有“为人民办实事、做群众贴心人”的锦旗,这面锦旗体现了当事人对检察工作的认可,饱含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情怀。
  盂县检察院在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收到秦某某反映:其子王某某与其儿媳渠某某离婚之后,其儿媳一直未按照生效判决内容抚养婚生子王小某,且未给孩子王小某办理户籍,现由于王某某下落不明,此案也一直未进入执行程序,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助她。
  经过调阅相关卷宗,询问当事人,该院干警了解到:王某某与渠某某于2015年7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王小某,二人因家庭琐事常常发生争执,王小某便跟随其奶奶秦某某长大。2017年5月,王某某外出打工后与家人失去联系,至今未归,2021年渠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缺席判决准许离婚并判决婚生子王小某由其母亲渠某某抚养。判决生效之后,渠某某并未按照判决接走孩子履行抚养义务,作为被告的王某某又下落不明,无人申请执行,故该案件一直没有进入执行程序。现在孩子已经6岁,马上就要上小学,但是孩子一直没有办理户籍,无法正常入学,此事陷入僵局。该院干警了解具体情况之后,认为盂县法院承办法官可以依职权将本案移送执行。遂向法院提出建议,法院采纳了该院建议,现该案已进入了执行阶段。
  此外,该院干警在办理此案过程中还了解到,孩子王小某随奶奶秦某某一起生活,母亲渠某某并未支付过抚养费用,现在奶奶秦某某年岁渐大,除要独立抚养王小某外,还要供女儿上大学,只能靠送快递来维系生活,家庭十分困难。为了缓解其家庭生活压力,该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对王小某进行了司法救助,为其发放了救助金。
  盂县检察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努力把为民服务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让司法关怀切实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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