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狄红生)近期,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到曲亭镇韩略村,为司法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并了解其生活状况、身体情况及家庭境况。对检察机关给予的帮助和关怀,杨女士充满感激。洪洞县人民检察院本着“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开展“全面救助、精准救助”的模式,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司法人文关怀,传递检察温度。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路途较远的群众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让受助群众“不跑腿、少跑腿”,切实解决了受助群众的实际困难。“考虑路途较远,我们把司法救助金送到你的家中,省了你们再跑一趟了。”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这样对受助群众说。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检察为民的宗旨,积极履行司法救助职能,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努力实现司法救助“零距离”心连心的服务。“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我们渡过难关,太感谢了。”在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金发放过程中,杨女士拿到救助金的那一刻,激动地表达着感激之情。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鼓励被救助人,在充分利用司法救助金的同时,树立对美好生活的信心,通过国家帮助和自身努力,共同克服生活中的困难,过上更好的生活。
此次司法救助“上门服务”,以群众所思所盼为努力方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打通了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实现了让受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真正做到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