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社会化指的是个人原来的思想、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与社会环境的要求不协调,甚至发生了冲突,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方法促使其改变,使他们接受社会规定的符合多数人利益的社会规范、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邪教痴迷者由于长期受到邪教思想的桎梏,喜欢以“高于常人的修炼者”身份自居,在思维模式、生活方式与行为模式上处处表现出不同于正常人群的特点,而且与社会通行的价值原则与规范标准格格不入,因而他们往往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麻烦制造者”。让邪教痴迷者远离邪教,摆脱桎梏,更好地适应社会,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让他们通过学习新知识、技能与规范,恢复和重建其严重缺失的社会功能,成为社会正常的成员的过程,即实现再社会化的一个过程。
在此,笔者从一个社会工作者的视角,结合心理学和社会学知识,就如何更好地帮助邪教痴迷者进行再社会化,重新融入社会,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以社会工作理念为指导,借助心理学方法搭建交流平台,有助于消除邪教痴迷者的抵触和排斥心理。
邪教痴迷者大多是被其家属或者所在社区转介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寻求帮助的,由于他们是非自愿性服务对象,往往一开始存在或者表现某些抗拒情绪和行为。社会工作者与这类服务对象的专业关系通常不易建立,除了要扮演好解决困难的服务提供者、鼓励自强自立自我发展的支持者、积极行为的倡导者、挖掘潜能的资源争取者等多种角色之外,更加重要的是需要做相当细致的工作和需要运用非常娴熟的工作技巧。这时需要社会工作者采取更为主动的姿态和他们建立关系,用接纳、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他们,给予耐心的倾听、对其人生坎坷适时同感、共情,甚至于要让其尽情宣泄,让其感受到自己被得到理解和尊重,才能搭建起相互沟通和信任的平台,为双方共同合力参与介入行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服务对象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打下良好的基础。
如邪教痴迷者刘某,早年丧偶,儿子、儿媳妇因为其痴迷邪教双方关系早已闹僵,因而常年独居。当她被人带到社会服务机构时,自我封闭严重,不信任任何人,也极少话语交流。几次接触下来,社会工作者并没有急于直奔主题切入邪教问题,而是抓住刘某虽然强调自己是“修炼人”,早已看淡“名利情”,但实际上随着春节的临近,内心依旧渴望儿子儿媳能带上孙子回来与其团聚,说明其亲情尚未完全泯灭。于是,社会工作者从这里找到“突破口”,想方设法与其儿子儿媳取得联系,做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终于在春节前夕一家欢喜团圆。刘某倍受感动,“冰封”的心,逐渐向社会工作者打开。 (未完待续)
据中国反邪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