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20时30分许,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云州区城区对一辆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满脸通红,一股酒味,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确认其属于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李某英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经询问,李某英晚上在家吃饭时喝了酒,饭后,待产的妻子突然阵痛。李某英心存侥幸,酒后驾车送妻子去医院检查,没料到半路被民警查获。见此情形,城镇中队中队长李锋秉承让执法不仅有力度、更要有温度的宗旨,现场指令辅警冯小东代替驾驶人开车,最终将孕妇安全及时地护送到医院。
本报记者宋建峰 通讯员孙振